1、参与人员范围。股票期权计划从其起源来讲,主要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西方股票期权计划也称为经理股票期权计划。但是,80年代后期以来,股票期权计划的范围呈逐渐扩大到全体员工的趋势。在高技术行业中,这种情况更加明显,比如在生物技术和软件公司中给非经理人员的股票期权比例平均为55%。著名的微软公司、YAHOO公司和AMERICANONLINE公司就实行全员股票期权计划。
对于股票期权计划,各国法律法规只规定股票期权计划限于雇员,而对于参与员工占公司员工总额比重则由公司自由决定。
国内公司可借鉴国外做法,不硬性规定参与员工占公司员工总额比例,而应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决定。
但对于内部岗位评价和业绩评价体系尚未建立或尚不完善的公司而言,一下采取全员股票期权计划,容易造成平均主义和福利主义倾向,因此可借鉴香港联想公司的做法,分期逐渐扩大参与人员范围。
2、关于独立董事的参与资格。在美国,作为独立董事,关键要在于保持与公司利益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是不能参加股票期权计划的。但为了激励独立董事更加积极认真地投入工作,使独立董事的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美国公司也向独立董事提供股票期权,但该期权方案不同于对员工的普通股票期权方案,其一般做法是:(1)固定津贴之外支付股票期权。在外部董事当选时,能够一次性地获得一定数量的非法定股票期权;(2)以每年赠与一定数量的非法定股票期权来替代每年支付给外部董事的固定津贴,固定收入转变为浮动收入。
国内公司可以采取上述方式,在对员工的股票期权计划总额度中分出一部分,并在行权价、行权安排等方面作出调整,以有别于普通的股票期权计划。
3、关于公司监事的参与资格问题。我国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类似于德国、日本的设有监事会的双层董事会制度,在设立董事会同时,设立监事会。因此,在我国实行股票期权计划还存在公司监事的参与资格问题。
从我国《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权利来看,我国的监事会非常类似于美国公司董事会下的审计委员会(AUDITCOMMITTEE),两者都具有对董事、经理的监督职能以及检查公司财务的权力。美国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大都是独立董事,其报酬方式前面已经阐述过。由于我国监事会不干涉公司经营,因此可以对监事的报酬方式采取类似上述独立董事的报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