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评级业务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大纲(2024)
第一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综合性法规
(一)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
掌握关于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论述;掌握关于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论述;掌握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的论述;掌握关于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的论述;掌握关于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永恒主题的论述;掌握关于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的论述;掌握关于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论述;掌握关于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的论述;掌握关于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论述;掌握关于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论述。
2.《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
掌握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熟悉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加大退市力度的指导意见;熟悉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的指导意见;熟悉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合力的指导意见。
3.《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7月6日印发)
了解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总体要求;了解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的主要内容;熟悉强化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的主要内容;掌握加强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二)法律及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公布,2023年12月29日最新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掌握公司种类;熟悉公司股东权利的内容;熟悉公司法人财产权概念;熟悉关于公司经营原则的规定;熟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掌握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了解关于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熟悉公司股东出资的相关规定;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集、主持和表决制度的规定;了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任期和职责;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召集、主持、提案、表决机制的规定;掌握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熟悉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买卖和对外担保的规定;了解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的规定;掌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组成、任期和职权的规定;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和表决机制的规定;掌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种类和程序要求;熟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设置、组成及监事任期的规定;了解股份回购的情形和程序的规定;熟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熟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行为;掌握公司发行债券的相关规定;熟悉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掌握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界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公布,2019年12月28日最新修订,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熟悉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了解发行交易当事人的行为准则;掌握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规定;掌握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了解关于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方式的规定;掌握有关人员持有或买卖股票的禁止性规定;了解关于证券上市审核的规定;掌握证券交易中有关内幕交易的规定;熟悉证券交易中操纵市场行为的界定;掌握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安排和规定;掌握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掌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和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合义务;熟悉关于相关证券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担保物权的相关规定(2020年5月28日公布,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了解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的形式;熟悉合同内容应包括的一般条款;了解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的方式;熟悉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熟悉借款合同的形式和主要内容;熟悉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利及义务;了解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熟悉有关解除委托合同的规定;了解有关委托合同终止的规定;熟悉保证合同的性质;掌握保证人的资格条件;熟悉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熟悉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掌握担保物权的种类;掌握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掌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清偿顺序;掌握权利质权设立的条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修正案证券相关犯罪的规定(1979年7月6日公布,2023年12月29日最新修正,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掌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掌握欺诈发行证券罪的构成要件;掌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掌握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熟悉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构成要件;熟悉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构成要件;掌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掌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要件;熟悉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掌握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熟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熟悉洗钱罪的构成要件;掌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掌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公布,2018年12月29日最新修正并施行)
掌握五级预算的内容;掌握预算的分类与概念;熟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掌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范围;了解预算编制的原则与方法;熟悉预算收入征收和预算支出拨付的规定;了解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超收、短收的规定。
6.《企业债券管理条例》(1993年8月2日公布,2011年1月8日最新修订并施行)
掌握企业债券的定义;熟悉企业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责任;了解相关法律责任。
(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
1.《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2018年6月27日公布,2022年8月12日最新修订并施行)及《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2023年7月21日发布并施行)
掌握廉洁从业的定义和对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掌握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廉洁从业制度体系建设的规定;掌握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应当将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纳入工作人员管理体系的规定;掌握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一般禁止性规定;熟悉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应当履行的廉洁从业报告义务;掌握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开展廉洁从业内部检查、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的规定;掌握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廉洁从业风险防控责任主体的规定;掌握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廉洁从业规范和廉洁文化建设的内容。
2.《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3月28日公布,2020年3月20日最新修订并施行)
熟悉诚信信息的采集和管理的规定;熟悉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掌握诚信信息的公开与查询的规定;了解诚信约束、激励与引导机制。
3.《证券行业诚信准则》(2022年5月20日发布并施行)
掌握证券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投资者及行业的义务、对客户的义务、配合监管、自律管理的义务;掌握证券评级机构的诚信从业管理责任;了解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行业诚信建设的自律管理机制及措施。
4.《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2022年5月20日发布,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熟悉执业声誉信息的内容;了解执业声誉信息的来源;了解执业声誉信息自律管理的相关规定。
5.《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2024年9月2日发布并施行)
掌握证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6.《证券市场禁入规定》(2021年6月15日公布,2021年7月19日起施行)
熟悉关于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对象和适用情形;掌握市场禁入类型和禁入期限的规定;了解关于市场禁入人员在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相关职务的规定。
7.《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第14号》(2018年9月4日公布并施行)
掌握评级机构应当统一评级标准,保持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的规定。
8.《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26日公布, 2019年12月26日起施行)
掌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和所称债务融资工具的范围;了解监管主体的范围及职责;掌握信用评级从业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掌握信用评级机构独立性、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掌握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的监督检查措施及现场检查内容;熟悉对信用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9.《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2020年6月15日公布,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熟悉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的基本原则;熟悉对建立健全受托管理人制度、完善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的要求;了解发行人履行清偿责任和信息披露义务的相关规定;熟悉依法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相关措施;掌握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的相关措施;掌握中介机构履职尽责的相关要求;熟悉提高信用评级的风险揭示能力的相关要求;了解监管联合惩戒机制。
10.《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2020年7月19日公布并施行)
熟悉互联互通的概念及相关机制安排。
11.《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0年12月25日发布,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了解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定义和对企业信息披露在制度、人员方面的要求;熟悉债券发行前和债券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要求;掌握债券发生违约和进入破产程序的信息披露要求;掌握中介机构信息披露的职责和义务;熟悉债券信息披露的监管措施;掌握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企业信用状况、担保情况和投资者保护机制的披露内容;了解企业编制的年度报告中应披露的报告期内重要事项。
12.《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2021年8月6日公布,2022年8月6日起施行)
掌握对评级机构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的相关要求;掌握对评级机构完善信用评级机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坚守评级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掌握评级机构加强信息披露的规定;熟悉促进信用评级行业公平竞争的措施;熟悉优化评级生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的措施。
13.《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2023年6月20日公布并施行)
熟悉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掌握提高评级机构执业质量的工作要求;掌握加强内控合规和廉洁从业管理的规定;熟悉完善立体追责体系的措施。
14.《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2024年3月15日公布并施行)
熟悉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的指标体系;了解市场化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时间安排;了解市场化评价结果分类。
第二部分 交易所债券市场
(一)评级业务管理
1.《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2月26日公布并施行)
掌握中国证监会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关于对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实施备案管理的规定;掌握本办法规定的证券评级业务范围;掌握证券评级业务应遵循的原则;掌握证券评级业务的监管部门和监管方式;掌握资信评级机构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和重大事项备案的相关要求;掌握鼓励具备相应条件的资信评级机构开展证券评级业务的规定;掌握证券评级机构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基本要求;掌握证券评级机构因与评级委托方或者评级对象存在利害关系不得受托开展评级业务的情形;掌握证券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实施业务回避的情形;掌握证券评级机构按照本办法要求应建立相关制度的规定,包括评级方法与程序、评级质量控制、尽职调查、三级审核程序、信用评审委员会、复评制度、评级结果公布、跟踪评级、信息保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掌握关于评级项目组组长的业务资格和项目组从事评级工作的有关规定;掌握在对评级报告有异议时,评级委托方、受评机构或受评证券发行人另行委托其他证券评级机构评级时对评级结果公布的有关规定;熟悉对证券评级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兼职和投资的限制及其从业要求的有关规定;掌握证券评级机构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和相关信息变更时的备案规定;掌握证券评级机构评级质量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了解关于证券评级机构对外提供融资和担保的规定;掌握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年度报告及报告主要内容的规定;熟悉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评级机构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的规定;掌握证券评级机构违法、违规时的相关处罚规定。
2.《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规范》(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
了解本办法规定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范围;掌握证券评级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掌握合规管理人员及其履职的相关规定;掌握合规检查报告的内容;掌握证券评级机构及其评级从业人员的禁止性行为规定;掌握评级方法、模型的相关要求;掌握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掌握评级业务的主要程序及相关工作要求;熟悉评级业务档案资料的内容;掌握跟踪评级的工作要求;掌握评级终止或撤销的若干情形;掌握建立证券评级业务利益冲突防范制度的规定;掌握证券评级机构各部门和从业人员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3.《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信息披露指引》(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
掌握证券评级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掌握证券评级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披露要求;掌握证券评级业务的信息披露要求;掌握独立性的信息披露要求;掌握评级质量的信息披露要求。
4.《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尽职调查指引》(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
了解尽职调查的定义和应遵循的原则;掌握评级机构应履行的特别注意义务和普通注意义务;掌握尽职调查的内容;掌握尽职调查的方法;了解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相关要求。
5.《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目录细则》(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
熟悉工作底稿的定义及作用;了解工作底稿的内容及留存形式。
6.《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2020年7月24日公布,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
掌握证券评级机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情形及备案时间;了解证券服务机构年度备案、重大事项备案的相关要求。
(二)债券发行与交易
1.《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0月20日公布并施行)
熟悉公司债券的定义和发行方式;了解公司债券发行决议的事项;掌握关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规定;熟悉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符合的条件;熟悉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了解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可以参与认购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符合的资信状况标准;熟悉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程序;了解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及转让的相关规定;熟悉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的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掌握资信评级机构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应当符合的规定或约定;熟悉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掌握关于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规定。
2.《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2月17日公布并施行)
了解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方式;了解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应当符合的条件;熟悉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应当符合的条件;熟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中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掌握资信评级机构及其业务人员对其出具的文件署名和承担相应责任的规定;掌握关于募集说明书等证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所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对出具机构及签署人员的要求。
3.《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2020年12月31日公布,2021年1月31日起施行)
熟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规定;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交易方式;掌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转换的期限要求、转换价格、选择权,以及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掌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4.《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2008年10月17日公布并施行)
熟悉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规定;熟悉可交换债券的期限、面值以及发行价格确定机制;了解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了解有关债券受托管理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事项的规定;掌握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合同事项。
5.《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
了解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审核内容;熟悉关于证券服务机构履行核查把关责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相关规定;熟悉证券服务机构对审核问询的回复要求。
6.《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3年修订)》(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3年修订)》(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
了解关于发行人公司治理与组织机构运行情况的审核重点关注事项;了解关于发行人财务信息披露的审核重点关注事项;了解关于特定情形发行人的审核重点关注事项;了解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7.《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2023年修订)》(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优化审核安排》(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
熟悉可优化审核的情形及优化审核措施。
8.《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
掌握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跟踪评级的信息披露要求;熟悉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熟悉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程序及相关要求。
9.《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3年修订)》(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2023年修订)》(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
熟悉发行人申请债券挂牌应当符合的条件;了解发行人申请债券挂牌条件确认应提交的申请文件;熟悉发行人、增信主体、专业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了解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一般规定;了解债券暂停、恢复转让、终止挂牌的规则;了解交易所的纪律处分、监管措施。
10.《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15年4月23日发布,2022年12月9日最新修订并施行)
熟悉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的范围;熟悉因子公司原因导致发行人列入负面清单的情形。
11.《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风险管理》(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3号——信用风险管理》(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3号——信用风险管理》(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
熟悉负有风险管理责任的机构及其职责;掌握资信评级机构的信用风险管理职责;掌握信用风险分类的规定;熟悉信用风险管理报告的相关规定;了解信用风险化解处置措施;了解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的相关要求。
12.《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2017年3月17日发布,2023年10月20日最新修订并施行)
熟悉公司债券违约风险的处置要求;熟悉公司债券违约的处置机制。
(三)特种债券
1.《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3年10月20日发布并施行)
熟悉短期公司债券的定义、募集资金用途要求及发行此类债券应符合的情形;熟悉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定义、利息支付方式及利率调整机制;了解可续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及风险管理要求;熟悉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定义及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应符合的要求;了解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要求;熟悉绿色公司债券的定义及募集资金用途要求;熟悉碳中和项目包括的类别;熟悉低碳转型公司债券的定义及募集资金用途要求;熟悉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定义及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应符合的要求;熟悉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要求及信息披露要求;熟悉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的定义和发行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应符合的要求;熟悉“一带一路”公司债券的定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要求;熟悉纾困公司债券的定义和发行纾困公司债券应符合的要求;熟悉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的定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要求。
(四)资产证券化
1.《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规则《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2014年11月19日公布并施行)
掌握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定义;熟悉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熟悉基础资产相关内容;熟悉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及托管人的职责及义务;熟悉特定原始权益人应当符合的条件;了解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享有的权利;熟悉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信息披露;熟悉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尽职调查要求;掌握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督管理。
2.《上海证券交易所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2018年6月8日发布并施行)
了解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义;了解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了解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环节和存续期间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掌握基础设施类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要求。
第三部分 银行间债券市场
(一)评级业务管理
1.《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2006年11月21日公布,2015年5月29日最新修订并施行)
(1)信用评级主体规范
了解《规范》的适用范围;掌握信用、信用评级、信用等级、评级对象等术语及其定义;熟悉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的进入和退出程序;熟悉关于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执业要求的规定;熟悉关于信用评级机构应建立评级业务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熟悉信用评级机构及其员工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2)信用评级业务规范
了解信用评级业务的基本原则;掌握关于信用评级小组及小组成员的相关规定;掌握关于评级信息的来源及质量的相关规定;熟悉关于信用评级程序的相关规定;掌握关于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的相关规定;熟悉关于信用评级报告的相关规定;熟悉关于评级结果发布的相关规定。
(3)信用评级业务管理规范
熟悉评级机构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应遵循的准则和具体要求;了解主管部门对评级业务的管理方式和具体管理措施。
2.《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作业管理的通知》(2008年3月11日公布并施行)
熟悉对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管理的要求;了解对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作业时间的要求;熟悉对于债券发行人是否为集团企业的判定方式和对于信用评级机构报备材料的相关要求。
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第7号》(2017年7月1日公布并施行)
了解境内评级机构开展银行间市场评级业务的条件;了解境外评级机构开展银行间市场评级业务的条件;熟悉评级机构向自律组织申请注册、向监管部门报备的要求;掌握评级机构的禁止性行为。
4.《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2024年3月1日发布,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掌握信用评级机构应遵循的原则;掌握信用评级的各项程序要求;掌握信用评级各环节业务规范;掌握信用评级机构及人员的禁止行为;掌握信用评级机构独立开展业务、防范利益冲突的相关要求;掌握信用评级体系、评级质量验证机制的相关要求;掌握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建立信用评级业务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用评级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要求;了解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可以采取的管理方式。
5.《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披露指引》(2024年3月1日发布,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熟悉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披露指引适用范围、信息披露原则和要求;掌握信用评级报告应当披露的信息;掌握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应当披露的信息;掌握评级机构未按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应采取的措施;掌握信用评级机构终止有效期内评级结果应当披露的信息;掌握关于信用评级质量检验报告的披露要求;掌握关于回溯检验和回溯检验报告的规定;掌握关于评级业务合规运行情况报告的披露要求;掌握关于信用评级体系及质量控制制度的信息披露要求;掌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及披露要求;掌握可能影响信用评级业务开展的重大事项及信息披露要求;了解交易商协会对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自律管理措施。
6.《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注册评价规则》(2018年3月27日发布并施行)
掌握交易商协会对评级机构的分层分类管理制度;掌握评级机构注册评价的原则和指标;了解评级机构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熟悉评级机构注册评价的实施程序;熟悉评级机构注册评价结果的运用;掌握评级机构注册评价的自律规范。
7.《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2020版)》(2008年4月15日公布,2020年6月12日最新修订并施行)
掌握中介服务业务规范、中介机构行为规范;熟悉对中介机构实施自律管理措施及自律处分的规定。
(二)债券发行与交易
1.《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4月9日公布,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
了解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义及发行方式;熟悉对债务融资工具的自律管理措施。
2.《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11号》(2021年8月11日公布并施行)及《关于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8月13日发布并施行)
掌握取消企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需披露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要求。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2005年4月27日公布,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掌握金融债券、金融机构法人的定义;熟悉金融债券的发行监管机构及发行原则;了解政策性银行发行申请条件;了解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的条件;了解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的条件;了解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的文件内容;熟悉金融债券的发行方式;掌握金融债券发行中信用评级机构的职责和法律责任。
4.《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2021年7月20日公布,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掌握有关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监管机构、发行和交易场所的规定;熟悉有关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和交易原则、还本付息的要求;掌握申请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条件;熟悉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余额管理和调整的规定;掌握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期限的规定;掌握募集资金用途的禁止性规定;了解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要求、内容和豁免规定;了解监管处罚规定。
5.《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2004年6月17日公布并施行)
掌握商业银行次级债定义;熟悉次级债发行方式、发行人、发行原则及监管机构;熟悉商业银行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应具备的条件;熟悉商业银行以私募方式发行次级债券或募集次级定期债务应符合的条件;掌握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申请文件中有关信用评级报告的规定;了解发行次级债的额度要求;掌握次级债发行的信用评级要求、发行方式;了解发行次级债的时间限制、监管报告要求;掌握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信用评级要求。
6.《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4月20日公布并施行)
掌握资产支持证券的含义、性质和发行方式;熟悉资产支持证券的原则和涉及的机构;熟悉信托财产的定义和关于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规定;了解资产支持证券的监管机构;掌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申请材料中有关信用评级报告的规定;掌握资产支持证券的增级方式;掌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信用评级机构及其职责的规定;熟悉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方式;掌握资产支持证券定向发行免于信用评级的规定。
7.《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9月8日公布并施行)
了解本办法中境外机构的范围;熟悉境外机构发行债券时关于信用评级报告的要求。
8.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业务指引
了解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定义;掌握对上述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信用评级的特别规定。
9.《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3年11月13日发布并施行)
掌握信息披露的原则及语言要求、信息披露文件变更规定;熟悉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要求;熟悉可能影响企业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的范围;掌握信用评级机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要求;了解其他中介机构信息披露要求;熟悉自律管理和自律处分规定;了解信息披露文件送达平台及审核机构。
第四部分 政府性债务及保险资金投资债券
(一)政府性债务
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2014年9月21日公布并施行)
了解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总体要求;了解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相关内容;熟悉地方政府举债程序及信用评级制度相关要求;了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预警机制。
2.《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2017年4月26日公布并施行)
了解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的措施;熟悉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合作行为的要求;掌握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的规定。
3.《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1月20日公布,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熟悉地方财政部门选择信用评级机构的相关要求;掌握信用评级的工作程序;掌握信用评级机构对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信用评级应当重点关注的方面。
4.《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12月9日公布,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了解地方政府债券的定义和分类;熟悉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和期限的规定;熟悉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二)保险资金投资债券
1.《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2012年7月16日公布并施行)
了解保险公司投资债券应符合的条件;熟悉保险公司投资债券的种类及特定要求;了解保险公司对各类债券的投资总额和投资余额的规定;掌握对于运用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的相关规定;了解与保险公司投资债券相关的监督管理规定。
2.《关于加强保险资金投资债券使用外部信用评级监管的通知》(2013年7月31日公布并施行)
熟悉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公司)债券的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应满足的条件;熟悉评级机构报送年度报告的内容;掌握对评级机构跟踪监测、定期检验的要求。
3.《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债券信用评级要求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11月2日公布并施行)
了解保险资金投资金融企业(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掌握保险资金投资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对其外部信用评级的具体要求;熟悉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4.《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信用评级机构自律规则(试行)》(2018年8月31日发布并施行)
了解委托评级和主动评级的定义;掌握信用评级业务的相关规定;熟悉评级机构负责评级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了解评级机构人员避免利益冲突的要求;熟悉重大风险事件的范围。
(测试涉及的以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自律规则,如有修订,以修订版为准)
来源:https://www.sac.net.cn/pxzx/pxzdydg/202409/t20240930_65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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