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1)《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
熟悉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的原则;了解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的形式;掌握合同内容应包括的一般条款;了解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的方式;了解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熟悉借款合同的形式和主要内容;熟悉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利及义务;了解有关委托费用支付的规定;熟悉受托人、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熟悉有关解除委托合同的规定;熟悉有关委托合同终止的规定;熟悉居间人和委托人的义务。
(2)《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通过, 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
熟悉担保的方式;熟悉担保合同的性质;掌握成为保证人的资格条件;熟悉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掌握保证担保的范围;掌握抵押财产的范围;掌握抵押担保的范围;掌握质押担保的范围。
(3)《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信用评级规范》(2006年11月21日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部分:信用评级主体规范
掌握《规范》的适用范围;掌握信用、信用评级、信用等级、信用评级机构、债券信用评级、主体信用评级、评级对象、债券、短期债券、长期债券和违约等术语及其定义;掌握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的进入和退出程序;掌握关于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执业要求的规定;掌握本规范规定的关于信用评级机构应建立评级业务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掌握本规范规定的信用评级机构及其员工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2部分:信用评级业务规范
掌握本规范规定的信用评级的基本原则;掌握本规范关于信用评级小组及小组成员的相关规定;掌握本规范关于评级信息的来源、质量的相关规定;掌握本规范关于信用评级程序的相关规定;掌握本规范关于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的有关规定;掌握本规范关于信用评级报告的相关规定;掌握本规范关于评级结果发布的有关规定。
第3部分:信用评级业务管理规范
掌握本规范规定的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应遵循的准则和具体要求;掌握评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本规范中所述评级业务的管理方式和具体管理措施。
(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作业管理的通知》(2008年3月11日发布)
掌握人民银行对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管理的要求;掌握人民银行对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作业时间的要求;掌握对于债券发行人是否为集团企业的判定方式和人民银行对于信用评级机构报备材料的相关要求。
(5)《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09年11月2日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掌握上交所公司债券发行人申请上市和交易的不同条件;掌握债券上市期间,发生可能导致债券信用等级出现重大变化应予第一时间公告的情况;掌握上交所关于定期跟踪评级和重大事项跟踪评级的规定;熟悉上交所有关债券上市、交易分类管理、分类标准调整、上市前信息披露的规定;掌握有关公司债券兑付公告、交易日临时停牌、暂停及终止债券上市交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