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挂牌公司董秘资格认证体系的独立性
鉴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监管体系的特殊性,同时根据《董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不接受、不认可由其他机构或组织出具的董秘资格考试成绩或认证。
(二)全国股转公司只接受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推荐人员报名
全国股转公司董秘资格考试不对社会开放。全国股转公司只接受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推荐报名,不接受其他组织推荐或个人报名。
(三)全国股转公司将严肃董秘资格考试纪律
参加董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存在舞弊、扰乱考场秩序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情形的,存在代考行为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董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严肃处理。因参加考试人员违反考试纪律,导致推荐其参加考试的公司分层受到影响的,由推荐公司自行承担后果。
(四)全国股转公司将严格核查报名条件
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需确保所推荐报名参加董秘资格考试的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确保在全国股转公司报名系统所填列的信息及上传的资料真实准确。全国股转公司将安排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申请挂牌公司董事会推荐的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董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进行核查。如公司推荐了不符合该条规定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或在报名系统填列的关键信息不真实,全国股转公司将取消报名人员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并对推荐的公司进行严肃处理。